【例】某企业集团母公司甲设有专门用于集团内资金集中管理的A资金结算中心(甲公司内设部门),集团内另设有B财务公司和两家子公司C和D,其中B为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0X1年12月29日,C公司和D公司归集到甲公司的资金余额分别为50万元和100万元。20X1年12月30日,甲公司对C 公司收到的货款500万元进行归集;对D公司收到的劳务收入 200万元进行归集。20X1年12月31日,C公司需要提取资金100 万元用于支付购买原材料款项;D公司需要支付货款500万元,除需提取原归集的资金300万元外,额外申请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200万元。在完成所有审批流程后,甲公司分别向C公司和D公司划拨100万元和500万元。C公司和D公司分别以子公司名义在X银行Y支行开设账户。
C公司和D公司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归集的存款均为活期存款,存款利率为0;集团内短期拆借资金期限为3个月,拆借利率为0。
情形一:资金结算中心负责集团内资金集中管理。C公司和 D公司在A资金结算中心开设内部账户,A将C公司和D公司的资金归集至甲公司在X银行开设的用于资金集中管理的账户。
情形二:资金结算中心负责集团内资金集中管理。C公司和 D公司在A资金结算中心开设内部账户,A将C公司和D公司的资金归集至甲公司在B财务公司开设的用于资金集中管理的账户。
情形三:财务公司负责集团内资金集中管理。C公司和D公司的资金各自在财务公司B开设账户。
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
(一)20X1年12月30日,资金归集。
1.集团母公司甲的账务处理。
2.C公司的账务处理。
3.D公司的账务处理。
(二)20X1年12月31日,资金拨付和拆借。
1.集团母公司甲的账务处理。
减值分录略,下同。
2.C公司的账务处理。
3.D公司的账务处理。
假定不存在其他交易和事项,20X1年12月31日,甲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项目金额为200万元,“其他应付款”项目金额为450万元。C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或“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金额为450万元。D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付款”项目金额为200万元。附注披露略。
(一)20X1年12月30日,资金归集。
1. 集团母公司甲的账务处理。
2.B财务公司的账务处理。
3. C公司的账务处理。
*C 公司和 D 公司也可以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通过“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4. D公司的账务处理。
(二)20X1年12月31日,资金拨付和拆借。
1. 集团母公司甲的账务处理。
减值分录略,下同。
2.B财务公司的账务处理。
3.C公司的账务处理。
4.D公司的账务处理。
列报略。
(一)20X1年12月30日,资金归集。
1.B财务公司的账务处理。
2.C公司的账务处理。
3.D公司的账务处理。
(二)20X1年12月31日,资金拨付和拆借。
1.B财务公司的账务处理。
减值分录略,下同。
2.C公司的账务处理。
3.D公司的账务处理。
列报略。